五院制 拼音wǔ yuàn zhì注音ㄨˇ ㄩㄢˋ ㄓˋ 五院制的详细解释 孙中山 提出的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监察、考试五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制度。按照这个制度,中央政府分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各自独立,分别行使职权,都对国民大会负责。 查组词:五组词 院组词 制组词 上一词:屼屼 下一词:五有